跟著市民對生活質量、生存環境要求的提高,本來道路兩邊或橫穿馬路、密密麻麻交錯在一起的弱電線路形成的"蜘蛛網",不再是城市的現代"標志",反而有礙城市觀瞻形象,還伴生著諸多安全隱患。市民急盼政府可以將暴露在外的電線電纜進行收拾,將之入地敷設,既能維護電纜,又能削減事端的發作,何樂而不為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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露天電線帶來的危害使得電纜入地備受重視,得到了大多數國家的認可和支撐,尤其是城市化進程較快的國家更是鐘情于電纜入地,既能美化城市景象,提高城市知名度,又能降低電線受外部損害幾率,削減意外丟失,可謂一箭雙雕。下面咱們就來說說,多條電纜同溝敷設或彼此穿插時,電纜外皮間的距離應契合哪些要求?
1.電力電纜彼此間或與操控電纜間的最小凈距10kV及以下為0.1m,10kV以上為0.25m;不同部分使用的電纜(包含通訊電纜)彼此間為0.5m,如用電纜隔板離隔時,可降為0.1m,穿進管中不作規定。
2.電纜彼此穿插時的最小凈距為0.5m。電纜在穿插點前后1m范圍內,如用隔板離隔時,上述距離可降為0.25m,穿進管內時不作規定。
3.電纜平行或穿插時要堅持必定距離是考慮以下幾個原因:
檢驗電纜時,若鄰近電纜距離太近輕易形成機械外傷。為了避免電纜在運轉時發作毛病而將鄰近電纜燒壞,因而電纜間應堅持適當的距離;電纜間距離太近不輕易散熱,因而影響電纜的載流量;若電纜彼此靠近或穿插不能堅持必定距離而彼此接觸時,則輕易發作"交流電蝕"。
電纜溝中敷設的電纜一旦發作毛病,不僅對城市用電形成直接影響,一起也可能使繼電維護或操控回路失效,形成事端擴大乃至損壞主設備,長期不能恢復生產。因而電纜認為有必要加強對電纜溝施工的辦理,維護電纜溝內電纜不受損害,對發電廠和變電站的安全運轉有著非常重要的含義,并保障城市用電的安全性和可靠性,為城市經濟的快速發展供給一個堅實的根底。